植 保 科  
  

  植保科为全市的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:1、掌握全市主要农作物的病虫发生动态,作出预测预报,指导全市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。2、开展新农药、新药械的试验示范和推广,总结经验,为农业生产服务。3、开展技术培训,解决生产中的疑难问题。
  做好植物跨省调运检疫、农药管理方面的工作。
  1、《植物检疫证书》的签发。市植物检疫站将严格按照《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省间调运的应检植物产品实行检疫,检疫合格的,分别签发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或《植物检疫证书》,准予调运。
  2、《农药经营上岗证》的申领。申请者到植保科领取《农药经营上岗证》申请表,如实填写该表后连同3张小1寸免冠彩照呈交植保科,并参加由植保科组织的培训,考试合格者,经审核后交市农业局审批,发给上岗证。
  3、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的申领。根据规定,准许经营农药的单位有: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;植物保护站;农业、林业技术推广机构;农药生产企业等。农药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申领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,凭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《营业执照》,方可经营农药。具备申领条件的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到所在镇(区)农办:⑴《东莞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。⑵业务人员的《农药经营上岗证》复印件。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。⑷营业场所、仓库的照片。镇(区)农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植保科,中心完成审核工作后上报市农业局审批,条件符合者发给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。